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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语言文字

来源:北京语言文字工作协会  |  发布时间:2017-07-30 23:09:44  |  浏览次数:

  语言文字学术界通常认为,中国现有80多种语言、30种左右文字。国家的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。
  定义
  语言
  语言是以语音为物资外壳、以辞汇为建筑材料、以语法为结构规律的1种符号系统。(语言的定义)
  它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。是1种音义结合的符号系统。
  文字
  文字是记录语言的音、形、义统1的书写符号系统。(文字的定义)
  它是人类重要的交际辅助工具。文字是在已存在语言的基础上产生并发展起来的,它从属于语言。
  没有语言,社会不能存在;而没有文字,社会仍可存在。
  汉语
  汉语是中国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,也是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,是联合国6种正式工作语言之1。汉语是中国汉民族的共同语。中国除占总人口91.51%的汉族使用汉语外,有些少数民族也转用或兼用汉语。现代汉语有标准语(普通话)和方言之分。
  普通话
  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、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、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。
  2000年10月31日颁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肯定普通话为国家通用语言。汉语方言通常分为7大方言:北方方言、吴方言、湘方言、赣方言、客家方言、粤方言、闽方言。各方言区内又散布着若干次方言和许多种土语。其中使用人数最多的北方方言分为北方官话、西北官话、西南官话、下江官话4个次方言。除汉族外,中国55个少数民族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的8.49%。除回族、满族已全部转用汉语,其他53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,有些民族许多人转用或兼用汉语或其他民族语言;有些民族内部不同支系还使用不同的语言。
  普通话不但是汉民族共同语的标准语,也是中华民族的共同语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规定:国家推行全国通用的普通话。
  语系
  从语言的系属来看,我国56个民族使用的语言分别属于5大语系:汉藏语系、阿尔泰语系、南岛语系、南亚语系和印欧语系。汉藏语系分为汉语和藏缅、苗瑶、壮侗3个语族。属于藏缅语族的有藏、嘉戎、门巴、仓拉、珞巴、羌、普米、独龙、景颇、彝、傈僳、哈尼、拉祜、白、纳西、基诺、怒苏、阿侬、柔若、土家、载瓦、阿昌等语言;属于苗瑶语族的有苗、布努、勉、畲等语言;属于壮侗语族的有壮、布依、傣、侗、水、仫佬、毛南、拉珈、黎、仡佬等语言。阿尔泰语系分为蒙古、突厥、满—通古斯3个语族。属于蒙古语族的有蒙古、达斡尔、东乡、东部裕固、土、保安等语言;属于突厥语族的有维吾尔、哈萨克、柯尔克孜、乌孜别克、塔塔尔、撒拉、西部裕固、图佤等语言;属于满—通古斯语族的有满、锡伯、赫哲、鄂温克、鄂伦春等语言。属于南岛语系的是高山族诸语言,还有回族的回辉话。属于南亚语系孟高棉语族的有佤、德昂、布朗、克木等语言。属于印欧语系的是属斯拉夫语族的俄语和属伊朗语族的塔吉克语。根据最新研究成果,朝鲜语属于阿尔泰语系满—通古斯语族;京语属于南亚语系。另外,我国少数民族语言中还有几种话属于混合语言,如5屯话等。
  汉字是记录汉语的文字,已有6000年左右的历史。使用的汉字是从古文字逐步演化而来。汉字是汉民族共同使用的文字,1些民族也已完全使用汉字,同时汉字也是全国各少数民族通用的文字。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,国家对现行汉字进行整理和简化,制定公布了《第1批异体字整理表》《汉字简化方案》《简化字总表》《现代汉语经常使用字表》《现代汉语通用字表》等标准。2000年10月31日颁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肯定规范汉字为国家通用文字。规范汉字是指经过整理简化的字和未经整理简化的传承字。2013年6月5日,《国务院关于公布<通用规范汉字表>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3〕23号)发布。《通用规范汉字表》是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,适应新情势下社会各领域汉字利用需要的重要汉字规范标准。
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,有21个少数民族有自己的文字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政府前后为壮、布依、彝、苗、哈尼、傈僳、纳西、侗、佤、黎等民族制定了文字方案。
  从文字的体系和字母的情势来看,我国的文字成心音文字、音节文字、字母文字体系和古印度字母、回鹘文字母、阿拉伯字母、方块形字母、图形字母、拉丁字母、斯拉夫字母情势等。
  历史
  1958年2月11日,第1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5次会议通过决议公布《汉语拼音方案》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《汉语拼音方案》作为拼写和注音的工具。《汉语拼音方案》也是拼写中国地名、人名和中文文献等的国际标准。
  我国根据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1律同等”的原则,1贯坚持语言同等政策,积极保护语言的多样化与和谐统1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等法律和其他法律法规,共同肯定了各民族语言文字同等共存,制止任何情势的语言轻视;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;国家鼓励各民族相互学习语言文字;国家坚持推行普通话,推行规范汉字等基本语言政策。国家实行这些重要的语言政策,保证了各民族语言和谐发展,对保护国家统1、民族团结,增进社会、经济、文化等发展作出重大贡献。
  根据2004年12月26日公布的“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”(范围触及除港澳台外的全国31个省、自治区和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)数据显示,1999年我国能用普通话进行交际的人口比例为53.06%,能用汉语方言进行交际的人口比例为86.38%,能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交际的人口比例为5.46%。平时书写时使用规范字的人口比例为95.25%。掌握汉语拼音的人口比例到达了68.32%。另据教育部语言文字利用研究所2010年对河北、江苏、广西3省区的抽样调查,掌握普通话的人口约占本省区总人口的72.2%、70.7%和80.44%。
  2012年12月4日,教育部、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共同发布了《国家中长时间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计划纲领(2012—2020年)》(以下简称纲领)。纲领提出了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目标:“到2020年,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,汉字社会利用的规范化程度进1步提高,汉语拼音更好地发挥作用。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基本满足社会需求,信息化水平进1步提高。语言文字社会管理服务能力全面提升,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基本建成。各民族语言文字的科学保护得到加强。语言文字传承和宏扬中华优秀文化的作用进1步发挥。国家语言实力显著增强,国民语言能力明显提高,社会语言生活和谐发展”。纲领肯定了“大力推行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”“推动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”“加强语言文字社会利用监督检查和服务”“提高国民语言文字利用能力”“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”“宏扬传播中华优秀文化”“加强语言文字法制建设”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7项主要任务;肯定了“推行普及”“基础建设”“督查服务”“能力提升”“科学保护”“文化传承”6项重点工作和106个方面的举措;提出了“创新理念思路”“创新工作机制”“创新管理服务”和“扩大对外开放”“强化人材保障”“提高科研水平”“加大宣扬力度”“保障经费投入”等8项创新与保障措施。纲领的发布是贯彻党的108大精神和107届6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,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行动,是指点当前和今后1个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纲领。
  保护
  据中国民族语言学会名誉会长孙宏开教授介绍,有几种少数民族语言已处于完全失去交际功能的状态,如满语、畲语、赫哲语、塔塔尔语等;这些语言面临的传承情况最为严峻。云南的子君语和台湾的巴宰语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中国“极度濒危”的语言。贵州的木佬语目前唯一1个90多岁的老人会说,已经是名不虚传的垂危语言。
  民族语言的保护工作获得了1些可喜成绩,语言多样性保护情势仍然严峻;需要进1步提高对民族语言重要性的认识。正如中国知名学者周海中教授所言:现今处于弱势的民族语言正面临着强势语言、全球化、互联网等的冲击,其社会使用功能正处于逐步弱化或消失的危险地步;因此有关机构和语言学界都应当采取积极而有效的措施,抢救濒危民族语言;保护民族语言,有益于人类文明的传承和发展,也有益于民族团结、社会安定。
(本文转自词汇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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