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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承文化基因 树立文化自信——教育部持续推进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创建活动

来源:教育部  |  发布时间:2018-02-07 10:19:08  |  浏览次数:


    近日,教育部在第一批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(以下简称“传承学校”)创建的基础上,公布了第二批北京市昌平区流村中学等1035所传承学校,受到教育系统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。

  在全国中小学开展传承学校创建活动,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,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,传承中华文化基因,引导青少年学生在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、参与丰富多彩的美育活动的过程中,培育深厚的民族情感,增强文化自信。

  第二批传承学校创建工作于2017年9月启动,经学校自主申报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、专家复核及公示产生。第二批传承学校体现了三个特点。一是实现了31个省(区、市)全覆盖。从东北平原到河西走廊,从东海之滨到天山脚下,从巴渝大地到冀中平原,从贵州苗寨到赫哲渔村,从客家山乡到内蒙古草原,从渤海之滨到南海岛屿,遍布全国31个省(区、市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,包括小学、初中、普通高中、职业高中、中职中专和特殊教育等各种类型,实现了城区、镇区和乡村学校的全覆盖。二是传承项目种类丰富。各地各校依托当地人文环境和历史文化传统,充分发掘传统文化资源,培育传承项目,形成“一校一品”“一校多品”。传承项目包括戏曲、书法(篆刻)、民族民间美术、传统手工技艺、民族民间音乐、民族民间舞蹈等多种类型,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占比近55%。其中,仅戏曲项目就包括了京剧、昆曲、评剧、越剧、沪剧、黄梅戏、豫剧等58个剧种。三是凸显育人特质。传承学校以教育教学为基础,积极探索开发校本课程。以实践活动为载体,组建兴趣小组、工作坊、艺术社团,开展丰富多彩的传统文化体验活动。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支撑,采取专兼职教师结合,聘请社会艺术工作者、民间艺人、非遗传承人进校园开展传承项目教育教学活动。以辐射带动为拓展,传承学校既要带动周边学校,又要辐射社区文化建设。以成果展示为助推,通过举办传承项目展演展示,营造向真、向善、向美、向上的校园文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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