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闻动态

协会动态当前位置:首页 > 新闻动态 > 协会动态 >

协会开展“规范字书写指导员”考核及培训工作,并颁发“规范字书写指导员资格证书”

来源:北京语言文字工作协会  |  发布时间:2021-04-30 10:10:02  |  浏览次数:

      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,是我国宪法规定的责任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自200111日起施行。这部法律的制定和实施,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,是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法制保障。大力推广普通话、推行规范汉字,极大促进了民族团结和各民族、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,有效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交往,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,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语言文字事业发展道路。
 

 
      为积极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坚持文化自信;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有关要求;响应第四次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;以提升规范字书写水平为出发点,北京语言文字工作协会面向全市各大中小学教师及社会个人开展“规范字书写指导员”培训及考核工作。
 

 
      经过前期大量调研工作,了解到如何提升教师规范字书写能力、面向学生如何开设规范字书写课程、老师如何能全面、及时、准确掌握孩子书写时出现的笔顺错误,这些问题是一直困扰老师们的难题。了解到学校、老师的需求,协会将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教学模式相结合,开展规范字书写云课堂,2020年底开展线上、线下规范字书写指导员培训工作。培训内容以《通用规范汉字表》为准,以部编九年制义务教学中小学语文教材“写字表”为基本内容,涉及基本笔画、偏旁部首、间架结构等。首次参与培训的人员,已由北京语言文字工作协会统一组织进行了测评,经协会“规范字书写”专家委员会考核及评定,确认参评者相应规范字书写等级水平。
 

 
      426日下午,协会邀请协会常务理事、书法专家丁永康老师、张晓华老师为通过考核人员,颁发《规范字书写指导员》资格证书。
 

 
      借此机会,一线书法、语文老师与专家面对面就规范字书写展开座谈。老师们纷纷反映开展规范字书写不仅仅是书法老师、语文老师的责任,应该面向全体教师开展规范字书写培训,使学生们每节课上都能接受规范书写的示范与指导。
 

 
      协会秘书长胡景旺整合了大家的意见,他表示,协会将发挥积极能动性,整合社会各界资源,邀请专家引领,发挥一线教师优势,引导指导员在本校或本区开展规范字书写培训和指导工作。
 

 
      协会将继续推广“规范字书写指导员”培训及考核工作,作为首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,积极发挥桥梁、纽带作用,充分发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作用,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、实现“两个一百年”奋斗目标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。

网站首页  |  关于协会  |  新闻动态  |  会员风采  |  语文建设  |  语言应用  |  语言博览  |  友情链接  |  联系我们

Copyright © 2016  北京语言文字工作协会  版权所有
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七区16号楼院610室  电话:010-84504550
京ICP备16040353号-1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44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