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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的地得警察”出警!现代汉语有必要区分“的”“地”“得”吗?

来源:北京语言文字工作协会  |  发布时间:2022-06-07 09:44:43  |  浏览次数:



  现在很多人并不是特别在意“的”“地”“得”的区分。
  比如按理来说“玩的开心点”,应写作“玩得开心点”。
  但是写成前者也并不影响理解,这是否意味着没有必要对此进行区分?
  现代汉语有没有区分“的”“地”“得”的必要?
|答主:难得糊涂(1.1 万人赞同了该回答)
  当然有必要!我教中学语文。 在教学的时候,我有一个硬性要求: 
  凡是考试中主观题和作文题中混淆“的”“地”“得”的,一字扣一分。 我这么规定的直接原因是语文高考中如果混淆,要倒扣分;更根本的原因在于混淆它们会导致交流混乱。
  我在知乎等网络平台上,发现很多人分不清,甚至某些著名品牌也因此闹笑话:

 
  这里面有历史原因,因为1984年出版的《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(试用)》提出不再区分“的”“地”(只是建议,而非强制); 也有现实原因,电脑打字出于方便,打得快就会很自然使用最常用的字:

  有一次课间,学生非常困惑地问我:
  老师,您一定要我们区分“的地得”,还因为这个我的试卷被扣了很多分。我觉得可以不用区分啊,因为别人知道我在表达什么。
  我没有立刻回答,而是把他招到身边,然后写了三个词组给他,让他好好体会:
   1.惊恐的呼喊
   2.惊恐地呼喊
   3.惊恐得呼喊
  然后我问:“你觉得上面三个词组表达的意思一样么?” 
  他没有立刻回答,一直在默读。
  过了好一会儿,他突然抬头,眼睛闪烁着光芒,说: “老师,我懂了!” 
  我们可以再比较一下:
  1.他喜欢激烈的运动。
  2.他喜欢激烈地运动。
  这两个句子意思一样么?
  又如:
  1.你说得对。 
  2.你说的对。
  这两个句子意思一样么?
  当年湖南语文高考题,“诗意地生活”很多人审题写成了“诗意的生活”而被判为走题作文,这个教训是极为惨痛的: 

  另,附上以前看过的一张图(侵删):

  诚然,在口语中,由于发音相近,我们很难区分“的地得”。但由于口语交流还有语气、语调和交流双方的姿态、神态,因此我们可以判断他用的是哪个“de ”。
  然而,在书面语中,由于我们口语交流中的语气、语调、神态等消失,此时区分“的地得”十分必要。 我们不能说口语中无法区分,因此文字就不必区分。否则,汉语中那么多同音词,我们单说无法区分,如“麻将”和“麻酱”,“定金”和“订金”,“保健”和“宝剑”等,那它们也要合并了?
  实际上,这三个虚词的区分还有非常重要的表现神态、心理、态度等作用。一旦混淆甚至合并,我们表达时所蕴含的“摹态”就会消失,那么汉语表达会变得“呆板”。的确,语言学家要尊重普遍的社会用语习惯。语法为语言表达服务,而非相反,但语言有相对稳定性,不是我们想变就可以变。词典是语言交流的总结,会根据社会发展承认某些此前不被认可的用法,如“空穴来风”“压轴”“七月流火”“说( shuo )客”等。然而“的地得”直到现在,各版本均严格区分,这表明整个社会对于区分三者总体持支持态度。
  此外,保持语言在一定时期的稳定性从而更好地方便社会交流,具有重要意义。看到评论区大量评论,我想说,作为教师,只教国家认可的语言文字规范。至于不想分的,不愿意分的,分不清的,我管不着,也不想管,我能做的是教好自己的学生。
至于这三个结构助词的用法,我贴一下最新修订版《现代汉语词典》。

  注:
  《现代汉语词典》按照国务院指示,由中国社科院资深语言和文字学专家编撰而成的词典,代表着国家态度,也是教学领域最权威的字典之一。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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